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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被告,只要偷盗情况属实,那基本都是死刑起步,无论涉及的金额有多少。

在他们看来,哪怕你去当一位乞讨为生的乞丐,也比当一位小偷强盗更值得被拯救。

第三类被告,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贵族与贵族之间有时也不那么和谐,一般都是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可能用金钱赔偿,可能入狱关押一段时间,也可能是死刑,除非是有贵族强硬干预。

时间渐渐流逝,今日法庭审判也来到尾声。

其中,有一例判决最让哈斯塔印象深刻。

一位农夫因砍伐种植园的小树,还放火烧了玉米堆,砍伤了马和奶牛,被法官判处了绞刑。

在这刑罚动不动就是绞刑起步的世界里,这原本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可法官给出的判决理由是:玉米和奶牛都可以用金钱来弥补损失,而树木不行,因为树木的损失是不可弥补的,所以施害者需要付出生命代价作为偿还。

听到这里时,哈斯塔险些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表情。

砍伐一株小树竟然比焚烧玉米堆和砍伤奶牛判得要重!

鲁恩的贵族们真有这么重视生命吗?

还是因为受到大地母神的影响,认为万物生命皆可贵?

可为何一点小偷小摸都要直接处死?

难道那些人的生命并不值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