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海蓝一边说,一边移动鼠标从电脑桌面上的文件夹里找出了本案的卷宗。
这个案子几十本卷宗,她的电脑上保存了与她的当事人有关的四五个卷。
【组织卖y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y的行为。】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y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y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女干、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给观众们科普了一下何为组织卖y罪以及法律规定之后,姜海蓝继续科普,【我的当事人涉嫌的是容留卖y,即她开了一家店,嗯,一家足浴店?提供给他人作为卖y、女票女昌的场所,将以容留卖y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就是字面意思,容留他人在自己提供的场所卖y。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y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姜海蓝只是想提前给直播间的观众们介绍一下明天开庭的那个案件的“前情提要”和“法条科普”,以免她开庭时忙着写庭审笔录——装卷宗用的——没空“说话”。
她不知道,她念的这两条法条,在天幕之下的各大时空,掀起了怎样的滔天巨浪。
——
组织卖y罪。
容留卖y罪。
强迫卖y罪。
介绍卖y罪。
……
一连串的罪名,砸得天幕之下无数的人头晕,忍不住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什么。
不是,天幕上那个国家、那个政府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