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现原告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
姜海蓝念完之后,看向梁涛,“审判长,起诉状宣读完毕。”
梁涛点了点头,问鲁兴华和罗学海有什么意见。
鲁兴华略带迟疑,“我愿意进行赔偿,但是他们提的赔偿金额太高了,能不能少一点?”
至于罗学海……
他看着梁涛,“法官,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给我的是刑案,刑附民部分没有指给我。”
虽然但是,故意伤害罪和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这可是两个案子啊。
如果是当事人自己委托,签授权委托书可是要签两份。
同样的,法律援助中心那边指派案件,也要指两个,给两套手续。
不然,他没有权限为鲁兴华辩护。
梁涛:“……”
——
何承天思考着那份赔偿清单。
条条款款,每一笔怎么计算的,姜海蓝写得清清楚楚。
这样还挺好,总不能随便开口说一个数,若是过低或者过高,那受害人不满意,被告人也不愿意。
像她这样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算出来的赔偿款,受害人和被告人可以不满意,但也得接受。
因为这是律法规定。
法官也能直接判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