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故,被告应按照《房屋中介合同》第五条之规定,按照房屋成交价的2向原告支付中介费。”
“第二,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中介合同》第七条约定,若被告另行委托其他中介机构或通过自己的亲朋好友,或私下与该房屋业主进行买卖交易,则应按该房屋成交价的3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被告越过原告与原房主买卖房屋的行为对原告构成了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第三,被告所举的证据,如果被告无法证明看到原房主在外张贴的售房信息,是在原告的工作人员为其介绍案涉房屋待售消息,即2022年7月2日之前,则被告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合理推测被告是从原告处得知了案涉房屋的出售信息。”
“被告出示的原房主朋友圈售房的截图,原房主发朋友圈的时间是2022年8月7日。但原告的工作人员将案涉房屋出售的消息通过vx发给被告,是在2022年7月2号,带被告上门看房是在2022年7月26号。”
“综上,原告方认为,原告为被告提供了中介服务,双方成立中介合同关系,被告应当支付原告中介费和违约金。”
姜海蓝笑了笑,“审判长,我的第一轮辩论意见发表完毕。”
朱凌薇点了下头。
书记员付凯说:“庭后你的代理词提交一份给我。”
姜海蓝说:“好,我回去修改一下发给你。”
——
隋朝位面。
姜海蓝在念辩护词和代理词之前,都有一段长篇大论介绍自己身份和案情的言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