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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背后 八步莲心 1260 字 2024-12-23

所以,双方各执一词,不肯相让。

而在群里,也同样分为两派。

一派人认为:既然有合约,那就按合约办。你已经签了,如果按照合约来说,这版权已经不属于你了,那就是不属于你了。现在来抢版权,为时已晚。

另一派人认为:作品对于作者,相当于孩子对于母亲。在中国买卖孩子是犯法的,那么,为什么买卖作品的版权可以被通过呢?这本身就是不应该通过的法律,因为版权版权,当然只能属于创作它的人!

安然作为一个原创人,尤其是小说作者,自然是完全支持原作者的。因为,她觉得,东西是谁写的,版权自然就属于谁。其他的一切所谓法律程序,也不过是有钱有势者利用法律耍流氓,如此而已。

可是,让她震惊的是:群里居然有一大部分持的是第一派观点!

怎么可能?

安然揉揉眼睛,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可是,群里的编辑,却分明是如此讨论。

一大部分人,都表示:编剧不同于小说。为公司创作剧本,本身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这没什么好叫屈的。再说,那部戏的编剧也不是只有原作者一个,还有别的资深编剧呢。那别的编剧的努力就不算了么?原作者是原作者,可编剧的努力,也不能无视啊?说白了,那部电视,是大家一起努力的成果而已。

安然觉得三观已经碎成了玻璃渣渣,把这些渣渣打扫拼起后,找沈星私聊:“为什么群里会有很多人觉得原作者错了呢?”

“因为她们不是原作者。”沈星的回话向来言简意赅。

安然被噎住,半天,突然觉得沈星的话竟是最透彻的。

是啊,大家各自都有各自的阵营。作为编剧,维护做编剧的利益,是再正常不过的。而安然作为一个同为网络写手的原创人,维护版权的所属权,也是出于将心比心的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