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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木繁戴上手套,接过邹不染递过来的资料袋。

信封上的字体非常稚嫩,笔锋从右至左,一看就是用左手写出来的。

夏木繁打开资料袋,将信拿在手上,感觉里头薄薄的。打开信封,淡淡血腥味袭入鼻端,夏木繁皱了皱眉。

信笺只有一张,上面歪歪扭扭贴着四个字,不知道是从杂志上还是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大字。

贱人,去死!

标点符号是用鲜血涂抹上去的,血迹已经干涸,颜色暗红,看着的确瘆人。

最后一个感叹号“!”,下边那个圆点应该是用手指摁上去的,隐隐能看到一些指纹印记。

指纹,血迹。

八十年代的刑侦技术有限,指纹必须在找到嫌疑人的情况下进行比对才能派上用场。从血迹中提取dna并进行鉴定的技术更是一片空白,因此这封信中的血迹与指纹并不能给当时的破案提供什么帮助。

可是,这封信放到现在,那就大有可为!

夏木繁的精神不由得一振,看向邹不染的眼神里带着一份欣赏:“这封信你怎么能保存到现在,当时没有交给警方吗?”

邹不染摇了摇头:“之前的恐吓信里除了血迹,还有头发渣子、指甲盖这些,可是警察检查过之后说血型和我妈一致,指甲盖和头发和我妈的也很像,他们都认为恐吓信是我妈炮制的。这封信是在我妈妈报警之后寄过来的,我悄悄藏了起来。”

“我怕这封信吓着我妈,藏的很严实,把它放在我房间抽屉的最底下,夹在笔记本里。这回准备给邹成业寄恐吓信的时候,我想找个样本,就把这封信找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