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雷再晖。她听见他拿起床头电话,叫总务送体温计、退烧药和冰袋上来。再撑开眼皮,他已经将外套拿来:“有初,穿上衣服,我们去医院。”
他的语气柔中带刚,不容拒绝,但钟有初内心矛盾,柔肠百结:“不去行不行?去医院总会死人,我只要出出汗就好了。”
病人眼神惊惧,脸色潮红,语气可怜。雷再晖明知道不该惯着她,却又不忍强迫她,于是拿了枕头替她垫高脑袋,探了探她的颈窝,将洇湿的发丝拨开:“闭上眼睛,养养神。”
她稍微安了心,又疑心自己是在做梦,雷再晖见她眼皮忽闪忽闪,因发烧而粼粼生波的一对瞳仁,直往他脸上扫来扫去,令人又爱又怜。
他合上她的眼皮,可她的眼珠还在他手心底下骨碌碌地转。
“有初,听话。”
退烧物品很快送来。她烧到三十九度三,雷再晖喂她吃下退烧药,又去准备冰袋:“有初,我要把冰袋放到主动脉上,这样退烧有效。”
自叶月宾死后,再没有人这样温柔地低声唤钟有初的名字,一声声,一声声,好像能感受到云泽的湖水、家里的灯光。她嗯了一声。不一会儿一包冰凉的毛巾塞进她的颈窝,她双手紧紧抓着冰袋,去蹭烧得发烫的脸颊,舒服得直叹气。雷再晖又把被子卷起来,想把另外一包冰袋放在股动脉处。
钟有初的腿弓着,侧到一边。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那个年少轻狂的文身,灯光昏暗,他原以为是胎记一类的斑痕,再一看,便隐隐能看出枪与玫瑰的轮廓。
身上一轻,钟有初眉头就皱了起来,不安地弹着脚趾。等雷再晖的手碰到她的大腿内侧时,记忆深处,和文身一样永远洗不掉的、不堪回首的触感突然爆发,席卷全身。
她激烈地蜷起,像一只没有刺的刺猬,直缩到床头去,一双眼睛睁得极大,却是空白的,没有任何焦距。
“有初。”雷再晖不知她何以有这么大的反应,他的动作亲密却又正常,唐突却又坦荡,可还没等解释,钟有初突然一把扫开他,翻身下床,奔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