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线段,分别掌握在丛澜和裁判组手里。
p10里,这根线段最长115,最短55,此消彼长,正方向上裁判最多能影响这个线段长度的26(最多+3),负方向上是减少35(最多-3)。
p20里,这跟线段最长12,最短是4,照旧是此消彼长,裁判影响正方向的333(最多+4),负方向是减少50(最多-4)。
这个百分比的区间是扩大了的,等于说裁判组在新规则之下,对整个赛事里参赛运动员的得分的影响程度,是变大了的。
ppt上代表运动员的红色,和isu的蓝色,上下线段的对比格外的明显。
哪怕不算这个百分比,都能看得出来。
再者,丛澜本来拿+3就很不容易,往后+5难道会简单吗?
要知道,这次给出了六条加分的标准,满足前三条的情况下一共有五条是合乎标准的,才能给出+5的赋分。
于谨认为,丛澜可能费劲力气也只有个+4,这样一来3a得分就是112。
算成区间的话,是112~12之间,且无限趋近于112~115的范围。
旧规则系统,丛澜也就是差不多的分数了。
如此,丛澜等于在±5的情况下没有提升优势,还被迫削减了自己的强处。
丁教练:“最可怕的是,到时候非欧美国家的运动员都会面临这个情况。”
裁判组已经在这么多年里开始乱打分了,谁知道他们在p20中,会不会也跟现在一样,高贵国籍不抓刃不纠错直接从+3往下减,亚洲国籍的从-3开始加。
于谨一锤定音:“单单是bv和执行分,就已经让裁判组的权限扩大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