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竞廷端来两杯酒,将其中一杯递给她,在她身旁坐下后,回答她的问题,“不管妳信不信,妳是第一个。”
也不知说是他的表情太过严肃,还是那低沉嗓音听起来不像是在说谎,总之,她就相信了他说的话,然后,心里还是偷偷高兴了下。
明明已经不是十七、八岁那初尝恋爱滋味的小女生,居然会因为男人的一句话而这么样的高兴,可是,她就是觉得开心。
“妳刚刚的话还没有说完,在妳收到学生的情书后,妳怎么做?”在她打工的儿童美周补习班,有个小三的男童写了情书给她。
在车上时,他们聊丁她打工的趣事,她没有隐瞒自己半工半读的背景,就算他是大集团的少东,她也不觉得自己半工半读有哪里丢脸了。
欧竞廷看着她,今晚,他们聊了很多,什么都聊,知道她从小父亲早逝,母亲和继父也已经过世,她得靠自己完成学业……虽然大多数时间他是个听众,可是他觉得很有趣,她的事再多他都听不够。
“当然是把他叫来,好好跟他说清楚,他要写情书的对象,是跟他年纪差不多的小女生。”这是前阵子发生的事,她自己收到情书时也很惊讶。
“我可以理解那个小男生的做法。”
“什么?”
欧竞廷放下酒杯,看着那张困惑的脸,轻笑道:“因为妳很漂亮。”
她的美不娇弱,更不娇柔造作,有着属于自己鲜明个性的美丽,一整晚和她相处下来,他越发受到她的吸引,此刻和她在一起的感觉,比起几个小时前刚见到她时还要更为强烈,正因如此,今晚他不想让她回去。
不管她相信与否,这真的是他第一次把初次见到的女人带回家,而且她也是第一个进入他这落成不到半年新屋的女人,他一点也不讶异自己会这样做,因为他喜欢她,和她在一起,就像处于大自然般,非常的自在舒服,还有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