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汤之念也有这个想法,和沈偲不谋而合。
沈偲叹了一口气,抱着吉他拨动琴弦,下意识地弹奏起了《送别》。
她手上的这把吉他是汤之念有一年放暑假时从恒誉市带回来的,据说是乐队的一个学长送的。那时候汤之念常常说,如果是沈偲在恒誉国际读书,那么有关组乐队、登台演唱这件事怎么都轮不到她。
吉他这种东西学起来不算难,但贵在坚持。沈偲爱唱歌也会唱歌,汤之念便把这把吉他转送给了她,也教她怎么弹。她们在十七岁的那个盛夏一起弹吉他唱歌,唱《送别》、《友谊地久天长》。
如今沈偲的吉他演奏水平可是在短视频平台得到过50万+的赞。
汤之念手上拿着一本未看完的小说《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忽然没兴致读下去,晃神听着沈偲弹琴。她想起自己也苦练过这首曲,还在靳于砷的面前弹奏过。
那时候年纪小,但也知道分别时会伤心难过。这些年过去,这种感触更深刻,也更无奈。
晚上十点,汤之念放下手上的书,换上鞋准备出门。
沈偲抱着吉他追在汤之念身后:“不是,这晚上的你要去哪儿?”
“我想去找靳于砷!”
“嗯?!”沈偲一脸意外,“我还以为你要去找顾邢呢!”
汤之念正躬着身子在换鞋:“我想靳于砷了。”
“啧啧,这就是传说中的重色轻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