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喜欢你。”她喜欢眼前这个人很多年了。
看着那双漂亮的眼睛,清澈明亮,专注真挚,霎时孟凡修心口涌上一种陌生却又像是潜藏许久的感觉,但他硬是压下那股莫名的情绪。
“你喜欢我,喜欢我什么?”他哼笑。虽然她在他们家住了十年,但他们相处的时间少之又少,早年他出国读书,回台湾之后,他便一个人搬到外面居住,像此刻这样坐在一起说话,或许是第一次。
“嗯?”喜欢他什么?李亭恩一下子答不上话。
“连喜欢我的理由都说不出来,还说喜欢我?”
“不,我是真的喜欢你,”她真的喜欢他。“我只是在想你说的理由。喜欢一个人一定要有理由吗?”
“难道你会莫明其妙喜欢上一个人?”
“我好像是耶。”见他绷着脸,李亭恩苦涩轻笑。“如果真的一定要有理由,那我的答案是,没有任何理由,我就是喜欢你。”
“这太奇怪了吧?我们之间根本没有交集。”
“我想我应该是对你一见钟情。”
“什么?”
既然已经说了,那就全说吧。“也许你不相信,可是当年吕婶拿你的照片介绍给我认识时,看着照片上的你,我就喜欢上你了,后来你从美国放暑假回来,第一次见到你本人,当时我好紧张,很怕自己会昏倒呢。”现在想起当时的紧张,心脏不是跳得飞快,还是觉得很害羞。
感觉好奇妙,该是十年前的告白,却是今天才说出来,就算会被他更讨厌,她还是不后悔,甚至很高兴可以让他知道自己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