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冠楚楚地坐在餐桌上用刀叉吃黑心食物的地球人,有什么资格笑人家野蛮呢?
野人哥一边嚼着食物,一边看着站得远远的卢晓晓,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接着他又撕掉另一块焦黑的皮肉,黝黑的手直接探向还冒着热气、腰脊内最嫩的小里肌肉,把滴着油,看样子烤得软嫩适中的肉撕下,然后走向卢晓晓递给她。
“……”果然是纯朴的野人,天天吃巴比q吃到很有心得,还把最嫩的里肌肉分给客人,卢晓晓觉得有点感动又有点汗颜。她虽然想伸手接,可那块肉不仅滴着油,还冒着烟,才刚碰到她就烫得缩手。
野人哥这才意识到她应该怕烫,转身去摘了些叶子,到水边洗了洗,然后用叶子把肉包起来拿给她。
卢晓晓不太愿意让纯朴又好客的野人哥失望,只得硬着头皮接下来。
野人哥看她捧着肉,局促地站在山壁边,不住地往自己的手和手上的肉吹气,又歪着头半晌,似乎意会了什么,便走过去,单臂捞起她。
卢晓晓心跳快了好几拍,内心小鹿都还来不及乱撞,野人哥已经几个大步飞跃,将她放到水边一块切割得四四方方的石头上,那高度和大小像个椅子。接着野人哥便折回去享用自己的巨牛大餐。
她甩甩头,努力把那短短几秒的肌肤相贴带给她的震撼甩出脑海。
那简直和触电差不多。隔着薄薄的衣料,他坚硬火热的身躯密合地贴紧她,害她怀疑自己晕船了。
嗯,被那样捞着跳过来跳过去,不晕才怪。
她都忘了,她还是花样年华,怎么可能不害羞?
高中时,卢晓晓曾代学姊的班,担任学校明星校队的经理,面对一室小鲜肉还能端出死鱼脸,更无视一票尖叫声能震碎玻璃的脑残粉,依然公事公办,有条不紊,学姊崇拜地直赞她真是狠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