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赢了喔!”她忽地回头,朝他放肆又得意地笑。阳光让她的笑容更加动人。

他没说什么,只是点个头,表示自己甘愿认输。

她又笑了,勒过马身面对他,大眼活泼又得意地眨了眨。“没想到我骑得还不错吧?”

“你在哪里学的?”

“大二那年暑假,我参加了一个礼拜的骑马营。”

“一个礼拜就学得这么好了?”他有些吃惊。

“呵呵,我也希望自己这么天才。”她笑望他,明眸莹灿闪亮。“当然不是啦,只不过后来我偶尔也会到骑马俱乐部玩嘛。”

原来如此。他点头,想不到要说什么,习惯性地保持沉默。

她却也不介意,不逼他说话,也不主动开口,勒转马头往海岸线走,踩着潮来潮往的碎浪玩。

她玩得很开心,几乎是半炫耀似的展现精湛的控马技术,棕马在她驾驭下,随着白色浪花起舞。

这一人一马,潇洒自在的姿影很快夺取了海滩上游客们的目光,无数道惊艳的视线聚焦在她身上。

所有人都看着她。

她似乎天生就具有吸引镁光灯的能力,不论在何种场合,总是轻易地惹来众人注目。

不像他,从很小的时候就习惯隐于阴影下。于相良微微苦笑。

从小,他就跟同年龄的孩子很不一样。当大家还沉迷于电动玩具时,他已经拥有了第一台pc,一头栽进电脑世界。

当同学们在操场上打球玩耍时,他却躲在树荫下或看漫画,或抱着程式语言的书籍啃读。

高中时代,两个最要好的死党都是光芒万丈的人物,不论是现在已成为影歌巨星的裴逸航,或电台情人雷枫樵,都像极了太阳神阿波罗,随便一个眼神,一个微笑,轻易便踩碎一地痴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