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在逃命奔跑的过程中掉在路上,还是忘在那个男人的屋子里?
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总之,钱包是丢了。还好证件没在里头,要不,那个男人要是找上门的话,麻烦就大了。
“我钱包丢了。”凯歌双手合十,做出拜托状。
红薇折回屋子里,一下子又现身门口。“多少钱?”她问凯歌身后的司机。
掏钱付过车资后,红薇等凯歌先进门,而后转身关门,上了锁。
“怎么会丢了钱包呢?”印象中,凯歌从来不是个迷糊的人。
凯歌自然不敢把方才发生的事说出,所以只好顾左右而言他。“不知道,我离开pub后又到附近的商家逛了一下,可能是遇上扒手了吧?”
“逛到忘了时间?”红薇叹了口气,指指墙上的钟。
凌晨一点三十分。
若凯歌再慢些出现,或没拨电话,她就准备上pub去找人了!
“喔,那是因为中间我有搭公车,但搭错车了。”凯歌随意编了个理由,很快转开话题。“妳在pub里躲的那个巨星?”
一提到他,红薇马上绷起脸。“走了,他说要到大陆去拍戏,可能要去个一年半载!”
凯歌双手负背的走近,上上下下的盯着她瞧了会儿。
“妳谈恋爱了?”她的表情好似发现了新大陆般。
“谁谈恋爱?”红薇伸手推了她一下,径自转身窝回沙发上。“我才不可能跟那种花心大萝卜谈什么恋爱!”
平日写多了那些艺人的绯闻八卦,她才没兴趣掺一脚。
凯歌亦步亦趋的跟着,兴致勃勃地问道:“要不,干嘛见到人家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