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行公事,夜里带cky散步。
住家的附近,cky比我还熟,每一条巷子它都了若指掌,只见它一派优闲的游走每一条巷弄。
这一点,我就败给它。
搬来这里近一年,我只知道每天陪它散步的路线,其它的道路对生来是路痴的我来说,最好不要轻易尝试。
可怜的我,每当它兴致勃勃的钻进我不熟悉的巷弄时,我只有认分地站在巷子口等它。
痴痴等待的模样简直就像站壁的女人。
说不定还真有白目男人上前问:“小姐,一次多少钱?”
要真有这种事发生,看我不把cky剁了灌狗肉香肠才怪!
不过,说起狗肉香肠……
周边就有一群朋友真的很想一刀剁了cky!因为他们都嫌cky很烦,只因为cky很喜欢找他们的麻烦。
至于原因,有点玄,所以在此不赘述。
不过cky最近体重直线上升,连兽医都说它太肥了,三十五公斤,是哈士奇的极限,但是我家的cky好象超超超……过了。
有一回在住家附近发现一只哈士奇,从那只哈士奇看到cky的眼神,好像巴不得把cky宰了;因为那只哈士奇只有cky的三分之一大,干干瘦瘦的。
这也难怪,有没有谁家的狗认识7-eleven?
大概只有我家那只宝贝狗,它只要一见到7-eleven,它的肾上激素便瞬间往上窜;而它什么都不要,只认最爱的热狗。
更妙的是,我出门若是跟它说:“我要去家乐福。”
那更不得了了!
平时我出门回来,它连动都懒得动的瘫在地板上,像一摊烂泥;若是说去家乐福,只要车子一进车库,它会以无比的热情迎接你,甚至谄媚的对你摇尾巴,它知道购物袋里有它爱吃的炸鸡腿和可颂饼。
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