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他没发现——那就好。」白翎终于松了口气,心中大石放下,随即露齿而笑。
「喂,你老实说,那家伙长得很帅对不对?前不久才看杂志上写说,常若舆是台湾前三名最富有的钻石单身汉呢!其实,碰到他也不错啊,赏心悦目耶。」
「神经!我是去打扫的,又不是去『把哥哥』的。」翁蝶语没好气道。
她很不喜欢在常家打扫必须全身紧绷、时时处于「战备」状态的感觉。
不过,除去「变装」的紧张压迫感,跟他谈话互动的经验并不差,他似乎是个蛮尊敬长辈的谦谦君子。
还有,目睹他没穿上衣的遒劲硕壮体格,坦白说——确实是棒透了!
翁蝶语心里暗忖。赏心悦目,确是是啦,不过,老是被他叫欧巴桑,实在非常给它圈圈差差……
「唉,又没人叫你去『把』!光是亲眼看看、过过瘾也很不错啊。」白翎眨眨眼睛,开玩笑的说:「真可惜了……如果妳不必穿制服,说不定他会『煞』到你的美貌喔,一旦让他惊艳,搞不好人家会爱上你咧!」
「那可不必了。」翁蝶语敬谢不敏地摆摆手。「我该做的事情很多——他做他的金控总裁,我做我的美容中心负责人,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咦?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清心寡欲』了?」白翎不解地望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