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能爬山,爬山会消耗体力,她的衣服是聚酯纤维材质,很飘逸、很浪漫,但不吸汗也不排汗;而爬山一定会流汗,到时候她把自己搞得一副「香汗淋漓」的模样,她不认为自己能有多美。
况且,她脚上还踩着一双有跟的凉鞋,这么秀气典雅的鞋子拿来爬山,保证脚丫子痛得哇哇叫不说。她盯着鞋跟旁稍稍的磨损,唉,她这双千载难逢的超美鞋说不定今天下山之后就玩完啦!
哦,老天爷,你既然许我一个浪漫的约会,为何不让这个约会更浪漫一点呢?
怨着怨着,她开始觉得自己的脚趾开始隐隐作痛……
她一定是全世界最悲惨的痴情女,为什么祁励明是牙医,还是个喜欢爬山的牙医啊?!
莎莎取出放在粉红珠珠包内的小手帕,擦擦额头的汗。她真想照照镜子,看自己香汗淋漓是怎么个模样……
祁励明凝视身旁的女子。她很美,全身散发出一种耀眼热情的光彩,连她的笑容都像阳光似的。
她说她喜欢他。
这句话,几天来一直萦绕在他的耳边。他当然知道她喜欢他,因为他不止一次捕捉到她失神地望着他,美丽的眼眸里闪烁着爱恋。
她因为喜欢他,甘愿忍受精神折磨、克服恐惧,当诊所的义工。
甚至,他发现莎莎并不爱爬山,却因他的喜好,咬紧牙关,忍受从停车场走到凉亭,这大约半个小时路程的折腾,一路上还能保持美丽甜美的笑容,不露出狰狞的模样。
她所做的一切,对他而言都是新奇的。他不了解,一个人可以为自己所在乎的人付出多少?
刚开始,他有些错愕,不了解一个热情得像天上太阳的小火球,会喜欢上他这个沉默寡言,性情冷淡的男人。他知道自己给人的印象,懂自己的脾气,但这一直是他唯一的生活方式。
直到遇见了她,在短暂的接触后,自己无法抗拒地习惯了她热情的性格,习惯她水水媚媚的嗓音相伴,习惯时时刻刻被她那股淡雅馨香包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