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了,她刚学了一句话叫“君子有之美”,她就把大夫让给她了吧!

蓝爷运了一趟镳回到广州后,就先去承王府探视王爷。

没想到两人才短短一个月没见,高大健壮的王爷竟小了一号,不仅瘦了不少,过去自豪已年届六十因保养有道,看来只有四十上下的他,现已苍老得厉害,岁月一下子在他脸上化上老妆,而且不过是早上,他身上就有酒味。

“我的老朋友,怎么回事”

承王爷脸很臭,他大口的喝了一杯酒,“那天的偷儿偷走了我很重要的东西,到现在都还没找到。”

“那天—”蓝爷搔搔头,有些不好意思,“那天我是有在百花楼看到你的人,可一来我有些半醉,二来我又惦记着要给怪大夫送女人去,想说王爷的人要逮小贼已绰绰有余,就……”

“你也在百花楼”

“是啊,王爷的人没说吗?”

也许他们想说,但他耐心全失,一人一刀全送他们上西天了。

从那天起,整个广州城内外他都布下天罗地网,要偷儿无处遁形,因为被偷的那样东西着实比他的生命还重要啊。

他能抵抗岁月、常保四十多岁的外貌及体力全仰赖它,但它也是毒药,他得天天服用,以毒攻毒才能维持青春,一旦停用后,就会像现在这样—

他抚着灰白胡须,手微微颤抖,该死!他在变老了!

他沉沉的吸了一口长气,“可否请蓝爷好好回想,当日可有印象深刻之事?”

蓝爷上回没帮到忙,这一次他可是很努力的给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