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第一眼就喜欢上这留短发,皮肤白里透红,身穿吊带裤,可爱得不得了的小女孩。

“你——找阿野?”

她可不晓得自己儿子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个粉雕玉琢的小女朋友。

“你可以告诉我他睡哪间房,我自己去找他。”小丁绯可乖巧得很,她不想麻烦别人。

“呃——”沈母愣了愣,将门开大了些。“他还没起床呢!”

“没关系,我会让他起来的。”丁绯的小脸满是笃定,完全一副“凡事包在我身上你放心”的模样;自信得教人完全信任她所说的一切。

“好——吧!”她关上门。

丁绯跑了两步,蓦然又转头。“沈妈妈,我叫丁绯,以后你就叫我小绯好了。”好一副老气横秋。

沈母无言以对,只有猛点头的份。

丁绯报以沈母一朵极致的笑容,随即一溜烟地上了楼。

她依照沈母的指示,一眼就找到沈野的房间。

门没锁,她便堂而皇之地走了进去。

至于她是用什么手段将沈野挖起来的,沈母无从得知,她知道的部分是那一整天小丁绯泡在沈家度过的,而且形影不离地跟着沈野。吃饭也有她一份,理所当然地霸在他身边。

大男生打球,她也插一脚,小丁绯香汗淋漓地迈着短腿帮沈野捡球,摔得一身乌漆抹黑,看得沈野不忍心,自动弃甲投降,背叛两位老弟随她而去。

为贯彻“物尽其用”的真理和“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铁律,她自然招来她那票喽罗大玩起官兵捉强盗的游戏。不用想也知道,那个可怜的“强盗”当然非沈野莫属。

一场游戏下来,当警察的芽便在沈野的脑袋中生了根,当警察至少可免被追得无处可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