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个性我还不清楚喔,明天中午买两个布丁来赎罪就好了。”
“哈昀心,你就是这点让人疼,现在的女人哪个眼睛不长在脑门上,就你温柔明理又聪明,我为什么不是男人,要不,二话不说把你娶回家供起来,天天三炷香膜拜。”
“胡说什么。”哈昀心太知道死党的口没遮拦,要真跟她讨较,不如气死自己比较快。
“对了,你说韩老板是你前夫,就是那个你从读书时期就喜欢上他,一路为他做牛做马,不管婚前婚后花边新闻没断过,跟女人总是不清不楚的臭男人?”薛曼妮气得咬牙切齿。
一个女人的青春多宝贵,为一个男人无怨无悔也就算了,那个男的还不知道要珍惜,见异思迁,一点贞操也没有,守着这种男人根本是跟自己过不去嘛。
“都过去了。”韩漱之前的歌星身份敏感,薛曼妮问起,她也只是敷衍带过去。由于狂潮是视觉系的摇滚乐团,所以薛曼妮才没认出韩老板就是狂潮的light
“打野食的男人最可恶了!”她说得义愤填膺,恨不得“落人”打得他屁滚尿流,替全世界所有的女性出气。“女人哪,还是不用太贤慧,别说男人花心,就现在一堆包二奶、小三上门呛声的,都是男人惹的祸!”
“瞧你在说什么,哪有人鼓吹做坏女人的?爱一个人愿意为他付出,跟贤不贤慧一点关系也没有,不过你说得对,拥有自我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没有自我的女人,别人也不会来爱你。
“你一点都不想念他吗?”薛曼妮问得小心,食指跟拇指拉出那么一咪咪的微小距离来。
“想他?为什么?我好不容易才忘掉他。”
喜欢一个人容易,还是忘记一个人简单?她花了好几年才把韩漱从心里剔除,今天的见面只能说是意外,既然是意外,若只是自讨苦吃,她很久不做那种傻事了。
“这样啊——也好,一个没心没肺的男人比一包乖乖还不如,欸,这么说还侮辱了乖乖,算了,以后这家店咱们不来了,就当拒绝往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