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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幸福不是掌握在男人有钱还是没钱这件事上面,愿意同甘共苦、彼此相信,那才是幸福的真谛。

他低头吻住了她。

他们十指紧扣,沐浴在阳光下,她偷觑着她的男人。

光是“我的男人”这四个字就够她心头小鹿乱撞,心里粉红色泡泡冒不完。

她哈昀心的男人有双深邃的琥珀色眸子,眼睛看起来不大,眼角微微地往上勾,有种魅惑人的味道,偏薄的双唇,当他笑时颊边有个小酒窝总是若隐若现,俊美无俦的外表令女人前仆后继地爱上他。唉,说到这个……爱上这样的人其实是跟自己过不去,可是没办法,打从高中时第一次见到他,她就好像被雷打到,眼神再也离不开他。

那是一场校内的小型演唱会,他带着自己的地下乐团在学校大礼堂的讲台上高歌,一首接一首,完全没有冷场。

那时候的他们只是一个替迟到歌星热场子,没有名气的团体,谁知道就这样一“唱”成名,他们因为这场完全没有收入的表演打开了知名度,后面的邀约络绎不绝,虽然义务性质居多,但他们乐此不疲。

而她,做了出乎自己还有师长意料之外,一个正在为前途拚死拚活的学业优等生绝对不会去做的事︱她申请入乐团,去当一堆臭男生的经理人。

想当然耳,当时已小具知名度的乐团在学校已经很不得了,团员们又一个个帅气有型,打着近水楼台先得月主意的女生根本是挤破头想争取这个热门大肥缺。

她一点都没把握自己能打败那些自恃美貌绝伦,拿奖杯、奖状像吃小菜的校花、皇后、美女之类的高手。

可出人意料之外,她居然被录取了!

去报到的时候她还是不敢置信自己能获得他们的青睐。

所以她很谦虚地问了忙着调弦、视她为无物的某位主唱。

他凉凉地努努嘴,“洗衣服你会吧?”

“会。”

“接电话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