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快要一星期的相处,知晓他天性对服装的搭配要求很高,十几天没见他服装重复过,令人强烈怀疑起他的职业。
他嫌弃她穿裤装。
说是女人天生该穿裙子,当然是以超短裙为佳,要是不行,及膝裙也可以商量,就是不要穿裤装荼毒他对美挑剔异常的眼睛。
「对不起喔,本姑娘想穿的时候就穿,不想穿就不穿。」即使他极力称赞她有双天上地下都没有的美腿,她也不想为了满足他的视线改变服装习惯。
她可是出门自助旅行,为了安全起见还有行动方便,她想包的时候就包,不想为他那套鬼理论有所改变。
「我说了嘛,慰劳我的劳苦功高啊。」
「我不出去了!」
投降的人诸多微词,一路带着饱受委屈的视线指控她的不人道。
穿一条牛仔裤就出门的女人,怎么看都引不起他的「性趣」。
冶艳的女人多棒!大红色的指甲油,黑色网袜包裹着涂满蔻丹的脚指头,包不住臀部的短裙,若隐若现的曲线,会调情,爱撒娇,身体充满弹性,床上的功夫还不能太差。
他喜欢舔食这样可口的女人。
可是现在是怎么回事?
好吧!
山不肯就他,他就去就山。
把她往精品店带,拿了小外套跟同色系的软呢a字裙,要价二十万台币,还要她立刻换上,沈青枫看到价钱几乎脸发绿,他却完全不在乎,就像她在台湾随地买了五十块钱的小玩意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