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十三夹了马腹,往前而去。
大雁跳脚追了上去。
京兆尹的判决到了下晌就下来了。
「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
略微识字的尤三娘把衙役送来的判决书念了一遍,举座哗然。
这是天昊皇朝律例《户婚四篇》中的条款。
判决书上举的便是天昊皇朝律例上攸关男子重婚罪的刑责。
封建社会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多妾,除了正室以外,其它以妾、婢、奴各种名义出现,可差别却是很大的。
娶老婆用的是八抬轿子,娶妻的钱叫聘金,妾是用纳的,小门随便迎进来,纳妾的钱叫买妾之资,能一样吗?
再来,所谓的什么良妾、贵妾其实没什么两样,都是妾室,不过说着好听,自欺欺人而已。
也就是说,侍妾不论多寡,正室只能有一位。
像陆敬这样已有正妻又重婚的,便是有罪,还要加重刑判,至于祝家知不知道陆家的这笔烂帐?如果不知,便无须承担罪责,要是知道,女家也是要判刑坐牢的。
「太好了,小姐,这下小少爷不用回陆家去了!」阿奴满心欢喜,恨不得去外面放爆竹昭告天下。
尤三娘也直掉泪,苍天有眼,老天有眼呐!
☆、第三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