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吭,“是你去整型吧,变这么多。”

以前的他个头不高,人也长得像细细瘦瘦的豆芽菜,一高声说话,公鸭嗓就出来吓人,怎么看就是个青黄不接的国家幼苗,和现在她必须昂着头才能和他对视说话的个头,以及更富有男人魅力的五官,不可同日而语……真要寻找往日的痕迹,也许就那双倔强的眉眼吧。

他那对深棕色,野性十足的深邃眼眸,她为什么会忘了?

说是刻意,也不太对。说不经心,英昙也不是个很容易让人忘掉的人。

那是为什么?

也许,对那时候才十六岁的她来说,少女情怀的暗恋绝对比一个小屁孩还重要多了。

高中时候的她,迷恋上一个篮球队的队长,一颗心,总是似有若无的苦恼着,而英昙是一个凶巴巴、脾气又臭又硬的国中生,一个花样少女,不管走到哪,身边都跟着一个横眉竖目的小孩,那时候她可怨了。

英昙也没有因为这样表现得比较好,常常在大人的视线里一起走出家门,不必到校门口就分道扬镳了。

她劝不动,也就放牛吃草。

后遗症是,学校的老师会打电话来告状,说他经常跷课,上课的时数不足到已经快到被退学的地步。

为此,她很倒霉地被连坐,被一并念到差点臭头。

更不幸的是,中学后直升高中的她,又肩负起不只必须负责将人送到学校,还得确定他进了校门,没有从后门溜走,亲眼看着他进教室,才能算完事。

这样的小孩,任谁都只想把他掐死算了。

这种恶劣的关系,加上他在他们家逗留的时间并不久,前前后后也就几年,女人的成长过程中,学业以外也要面对就业,要分心的事情不比男人少,她的将来,远比一个只会给她找麻烦的小鬼重要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