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那三个字,她就心头一揪。
这些年来,他唤她的方式,愈来愈生疏了。
明明就记得,她小的时候,他不是这么称呼她的,虽然偶尔会唤她一声小姐,可也常你啊你的。
但是这几年来,他非但改了称呼,坚持主仆分际,非要尊称她小姐不可,还要在小姐前头,添了一个大字,次次把大小姐大小姐挂在嘴边,一下子把两人的距离拉得远远的,像远到了天边似的,她好几次抗议,他却依然故我,到最后连镖师们也学着他唤……
呼,冷静、冷静!
她收敛心神,抛开懊恼,盈盈走上前去,笑容甜得像要淌出蜜来。
「嗯,我找你有事。」
来到桌案旁,她注意到他仍是继续书写着未完的字,一笔未漏,笔锋更是稳稳不动,不受半点影响。
哼哼,没关系,她的「好学不倦」,就要派上用场了。
缓之又缓的,罗梦故意的凑近他,挽起了白袖,露出嫩嫩的小手,与细细皓腕,拿起挂在笔架上,另一支大一点、粗一些的毛笔,握在手中把玩着。
「这毛笔挺不错的,是兔毛的吗?」她娇声轻问。
「狼毫。」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