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她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一个陌生的男人走了出来。
男人穿着铁灰色的西装,戴着无框眼镜,一路走到她面前,隔着门礼貌而冷淡的说:“杨小姐,你好,我是杭特先生的律师。”
她瞪着那人,一时哑然,只能听着对方用公式化的语气,清晰而淡漠的说着。
“虽然,孩子的户籍是报在你这里,但是你并未告知杭特先生关于孩子的事,己经侵犯了他的权益。根据我国民法第106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经由生父认领者,视为其婚生子女,该婚生子女,一经生父认领,立即发生效力。”
律师推了推脸上的眼镜,直切重点。“杭特先生虽然没有跟你结婚,但是孩子是你们双方共有,不是你单独一人的。杭特先生从未曾打算放弃监护扶养,他跟你一样,对孩子都有权利与义务。”
“我没有要他放弃——”她哭着争辩。
律师举起手,打断她的发言。“但是,你试图带走孩子,我带来的人都可以作证,我相信这一点在将来的官司中,对你十分不利。”
她喉头一梗,无法言语。那是她的错,她无法辩解,但那也是她唯一能想到的办法。
“杭特先生非常生气,打算用尽一切力量,争取孩子的监护与扶养权,我相信你应该知道,和他抗衡,对你来说,并没有太多的胜算。他的经济、能力,都比你好上太多。”
不用律师提起,她也很情楚,彼此条件太过悬殊,否则怎会如此慌乱。
隔着栏杆,她睁着泪汪汪的大眼,恳切的哀求。“拜托你,请你告诉他,我只是害怕他把孩子带走,请他把孩子还给我,我不会再逃走了,真的,求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