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长风一脸不屑的用筷子夹,但肉太大块了,一夹不是掉了便是太重,夹到一半嫌麻烦。
“这种吃食要用手捉,吮指回味。”牛青苗在一旁提醒。
“呿!还吮指回味呢,根本入不了大雅之堂,谁会用手捉着吃……啊!吴秋山,那只鸡腿是我的,谁让你抢了,快还来!”好大的狗胆,敢在他嘴边夺食,不要命了。
东西要有人抢才好吃,看起来不怎么起眼的炸物却让人有种口齿流涎的感觉,很想大口咬下。
吴秋山看他话说得不少却迟迟不动手,相信自个媳妇儿手艺的大块头伸手一捉,脆香脆香的口感滑入口中,浓郁的肉汁在口腔里爆开……“叹!这……”太好吃了!
“咦什么,不许跟我抢,都是我的。”何长风恶狠狠的瞪着吴秋山,彷佛护食的野狗,接着咬了一大口手中的炸鸡,不错不错,真不错,怎会这么好吃?肉在油锅里炸居然不柴,咬下去有肉汁喷出来,淡淡的辛香味把肉香的鲜嫩提出来,更让人停不了口。
“有一整只鸡。”牛青苗见两个大男人吃到都没空说话了,好笑的道。
何长风冷哼一声,但双手的动作依旧不停,撕着鸡胸肉塞进嘴里,连鸡骨头都尝得津津有味。“我胃口大,正饿着,一头牛也吃得下。”
“长风兄弟,吃独食不仗义。”吴秋山眼捷手快的抢到两瑰鸡肉。
“吃饭皇帝大,谁跟你讲义不义气,我一年才下来几回呀,让让我不行吗?你想吃随时都能叫你媳妇儿做。”何长风说得无比哀怨。
闻言,吴秋山想了想也觉得没错,就把手里那块还没吃的炸鸡放回去,他刚一放下去,某个狼吞虎咽的男人马上抢过去,他边吃边流汗,全无风流倜傥、气宇轩昂的公子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