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野餐?」
那是什么鬼提议,他从来没考虑过从事这种不合经济效率又浪费时间的休闲活动,几百年前英国人的小聚会几时风行到台湾,怎么他毫不知情?
印象里,所谓的野餐是一群人无所事事的带著餐点到郊外,铺上一条红白交错的四角方巾,大夥儿吃吃喝喝像傻子一般,然後被蜜蜂、蚂蚁螫得无处可逃。
想想,一天不工作他等於损失一千万美元的营收,平均算下来再扣除睡眠时间,一小时相对浪费百万美元左右,对生意人来说相当不划算。
如果有需要的话,高尔夫球场倒是不错的交际兼休闲场所,一边打小白球一边谈生意,多少增加一些获利机会。
赚钱的商机是不等人的,一旦错过就不容易再掌控,他怎么可能抽得出空从事野餐这种毫无建设性的无聊事,今天的休息已是破天荒的例外。
为的是他有事必须交代清楚,不能整个家都快掀翻了,而他是最後一个知道的人。
像是她未经同意擅自搬入一事。
「你好像认为我说的是天方夜谭?你自己摸著良心问问,曾几何时与儿子相处超过半个小时?」真应了古人那一句「商人重利轻别离」。
他不太认真的思索一下,「这很重要吗?他有保母陪伴。」
听听,多么不负责任的说法,听在同样被保母养大的周慷文耳中,这跟杀人放火没两样,因为都是推托之词。
「请问鸡蛋和石头有什么不同?」她忽地冒出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