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用含恨的眼神一瞪。「我没那麽多旧情人。」
「谁的旧情人?」
满面春风、喜色盈眉的卓尔男子走进来闻言取笑著,低头一吻不高兴的「受害者」,将手中的花束亲手交到她手中,符合传统之礼。
今天就数他最开心,七天前他开始筹备婚礼,七天後他步入礼堂,与他所爱的女人。
「郑夕问,你太无耻了。」她很想将手上的捧花掷向他带笑的脸。
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结婚。
可是,今天就是她结婚的日子。
为什麽会这样?他今天娶的应该是另一个女人而不是她,到底是哪里出了错?
「晴儿,你想反悔也来不及了,乖乖地做我老婆吧!」他说话的调调像山大王抢亲。
「没有答应哪来的反悔,你把我的原则全忘了吗?」她要为自由奋战到底。
「我都达到你要求的原则,你当然要嫁我。」原则是用来打破的。
「怎麽可能,光是第一个原则就办不到。」她不信他有通天之术。
郑夕问拿著一张缩小的手绘结婚请帖交给她,上面题字:郑夕问与于弄晴四十岁时共结连理,提前十三年举行婚礼。
「你……你干麽把我弄得这麽老,我不要啦!」她才二十七岁,美美的二十七岁啦!
他耸耸肩又将另一本她很眼熟的小册子翻开,「从四十七页後由我负责,我们一年谈一次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