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一节课要结束,顾时一下扫过去,发现班里同学说自己梦想都十分积极,除去一些非常害羞,以及不想站起身的孩子,大家几乎都说了一遍。
前面的孩子刚坐下来,又有人跟着举手。
顾时念出孩子的名字,对方站起身来,顾时自然也认出来了,这个就是作文里写自己想做rapper的那个孩子。
“老师,我、我的梦想是做个rapper。”
班里的同学齐刷刷的鼓掌,还不等众人起哄,对方先开口说道:“那我能唱一首吗?是我偶像的歌。”
“当然啦。”顾时笑着点头:“是什么样的曲子呢?”
“是一首叫《无畏》的歌,我的偶像叫gosh,他虽然不出名。但歌曲写的真的超级好!这首歌就内容很鼓励人,教人别在意别人的眼光,做人就要无惧无畏!”
顾时点点头:“好,那我们就鼓掌欢迎魏康宁的rap。”
第29章 早恋。
《无畏》这首歌, 陈怀山写在两年前。
那时候他对于未来略显迷茫,留在暮城无所事事,内心其实有些想要回来沿溪。
一方面他离家时间长, 觉得跟在父母跟前也没什么不好。再来,沿溪城这里的环境很好, 因为这两年城市发展, 大部分的年轻人都去了大城市,所以也很安静,很适合陈怀山这种夜猫子。
只是,那时候还在二开头的年龄里, 陈怀山觉得男生就应该在外面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