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小声点,别让人听见,你爹请得起,吃不穷我。」周康生本是乐观的这么想着,但他很快就后侮了,因为他亲眼见识到原来光吃饭是会把人吃穷的。
而此时昂首阀步的两个男人嘴角微扬,谁也不看谁的乐在心中,显然他们都听见周静秋小气巴拉的话。
「哇!他们……嗝!可真会吃呀!」夜华玉吃惊的道。那肚子装得下吗?一口饭配一口菜,三两口一碗饭就吃完了。
周静秋没好气地腹诽,你也不遑多让呀,大爷,我们家的米都被你们这几个大食怪给吃光了,连菜渣也不留下,倒入碗里拌饭。
什么叫物以类聚,眼前便是。
一群可怕的蜂虫,一过境,粒米无收。
要不是她一回家又赶紧洗米下锅,这些个饭桶哪里吃得饱,他们的碗是她的三倍大,她一碗吃不到一半,已经有人在吃第三碗、第四碗,饭桌上好几双筷子同时夹菜。
他们在吃饭还是抢食呀?真是一群未开化的小朋友。
算了,不理会他们了,自己吃饱再说,早就盛好饭菜的周静秋小口的嚼着肉片,细嚼慢咽。
周家人口简单,没有男女分桌而食的规矩,平日只有周家三口以及夕奴、小敢,夕奴和小敢是饿过肚皮的,对食物十分执着,不仅吃得快又分量多,还不见长膘。
周静秋习惯了看他俩饿死鬼投胎似的往饭碗里盛饭,狼吞虎咽地唯恐少吃一口会吃亏,再看看两位「贵客」的食量,她的脸皮不由得抽了抽,这两位爷不是出身富贵吗,怎么一副饿了许久的样子,盛到尖起来的白米饭一碗又一碗。
桌上的盘子是空的,一点残渣也没留下,周康生心想,若是每日都是这种饭量,租出去的十五亩田地等秋收时就不卖粮了,留着喂猪……唉!他都糊涂了,怎么把人当猪看待呢!
不过也真的太会吃了,养猪也用不到这么多粮食,一桶泔水,再剁点猪草拌一拌,能养肥几头大猪。
「五十步笑百步,若非饭桶见底了,相信你还能吃下好几碗。」周静秋嘲讽道。
周家一直富不起来,源自粮食的消耗量太大,一家之主周康生一顿能吃上七、八碗白米饭,夹肉馍馍最少十个,若再有大饼、煎包,他一样吃得下,十足的好胃口。
而周晓冬虽然才十岁,一到了饭桌上也是猛将一员,他最少是五碗的分量,菜汤、鱼肉不在此限。
夕奴吃得多一点也不意外,他本来就是一座山,能吞食一切生物,他吃饭不用碗,直接抱着饭桶配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