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若让编编看见,她的耳朵定会长茧,因为会被念上一年。

汪水仙摇头推拒说自己有钱。「那我先回去了。」

「好,我让小涌送你去坐车。」一使眼神,和风又把责任推向既佩服又不服的弟弟身上。

这个姊姊真贼,难怪是写小说的,骗死人不偿命。和涌在心里嘀咕著。

就在两人要出店门口时,街尾的王老师刚好进来,她一见自己带过的学生也在场上鬲兴的一喊──

「和风呀!你几时回来的?和妈的伤没事吧?我家小宝说要吃你家的鲁肉饭,这店还开不开?」

白眼一翻的和风不敢相信她的运气这么背,只差个几秒钟就能送走一个祸害,为何老天偏要在此时和她作对,她平时并没有少烧香呀!

难道坏事做多了终有报应?

「你……你是和风?」

「不是,不是,我不是和风,是那个卑鄙无耻的刘小姐盗用我的名字,你知道她的名字很俗的,在菜市场一喊起码有十个欧巴桑会回头……」

半信半疑的汪水仙定不走了,不过在和风的菜刀威胁下,她还是乖乖地打了电话回去报平安,并征得家里的同意请假一周。

所以她在「和妈小吃店」打工,不支薪的那一种,但提供食宿和和风小说二十本,每本都以她的名字写下一段感言。

像是水中仙子盈盈笑,凤眼汪汪惹人怜之类,叫她兴奋之余不免频频打量眼前这位「和风」。

如果她是和风为什么不承认是和风?若是她并非和风怎会一夜之间就拿到和风的签名书?寄快递也没那么快,何况没见她出过门。

她到底是不是和风姊?

「姊,不要去啦,很丢人耶!镇上的人都认识我们……」好羞人哦!和云皱著一张脸。

「立正站好,你别别扭扭地成何体统,不怕街坊邻居笑你小家子气,一点也没有和家的气魄。」牌子也不拿好歪歪斜斜的。

她宁可不要气魄。「凡事息事宁人嘛!有必要闹得这么大吗?」

肯定会被同学笑死。

「哪有很大,包括小花在内才五个人,我还嫌人数不够壮观呢!」就是不想闹大她才婉拒亲朋好友的大鼓阵。

「人家叫水仙啦!」小花好难听哦!

「水仙是花的一种,你又还没长大,叫小花刚刚好。」和风拍拍汪水仙的头像在拍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