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一世,陶于薇喜欢他,很少和他唱反调,虽然不到百依百顺的地步,但是只要他一开口,十之八九她会妥协,再用商人的口吻和他谈条件,退一步也要占得小便宜。
可是她真的没有当面顶撞过他,一直以来以她顺着他多,他几乎想不起来她曾经何时有过如此的张扬,似乎他在她眼里只是一粒尘埃,扎了眼抹掉便是。
无足轻重,他成了无足轻重的人,对她起不了任何影响,连影子都不是,就只是个路人。
“葛广之,你一名小小护卫首领敢对本公主不敬吗?可要识时务才好,日后等我嫁给了你们大王,你要改口喊我王妃。”在身分上,她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抿着唇,他尽量不露出想揉乱她一头乌发的渴望。“我们必须尽早启程才能在日落前赶到落叶城。”
她笑笑的一抬腿,一脚踏住想偷懒的银子裙摆,重心不稳的银子两手朝半空胡捉,惨叫一声往后一跌,她看得开心地直咯咯发笑,“谁说我要去落叶城,那里好无趣。”
“不去落叶城?”他倏地黑眸一眯。
“你很赶呀?是不是家乡有美丽姑娘等着你,你急着回去卿卿我我。”她近乎调戏的以草叶挠他面庞,碎玉繁星般的光芒在水汪汪大眼流转,给人俏皮的感觉。
不为所动的葛瞻两指一夹,将青翠草叶远远一扔。“落叶城是到水月族必经之路。”
“没有快捷方式?”她又耍起小无赖,故意和他兜着圈子玩,看他一脸面瘫她很不舒爽,想把那张面皮剥下来,换上逢人便笑的大笑脸。
陶于薇不习惯身边有人冷冰冰地,有如搁了一块大冰石似的,她打小接触的人以生意人居多,不论是真心或假意,起码见面三分情,笑得再假也让人感到无比真诚。
可他呢?不笑也不多话,一张脸皮像是黏上去的,怎么逗都不会太大的表情,根本是棺材店老板——死人脸。
“你不适合。”翻山越岭,跋山涉水,山路崎岖。
“没走过怎知适不适合,别看我小办臂细腿儿,浑身没三两肉的小身板,当年为了赶夜路送货,我手脚磨破皮照样拚,你说是不是呀!孔方阿兄。”她颇为得意当时的耐磨耐操,跌倒了又爬起来,她靠着敢拚,拚出陶三姊的名声。
她是排行老三的三公主,自然称自己为陶三姊。
“嗯!她比外表看来强悍,我们连夜走了三十里路,将五十斤重的茶叶交给茶行老板,让他能顺利出货。”孔方从不扯陶于薇后腿,应答自如的简约描述一番。
“你让她一个姑娘家去扛茶叶,孔方,你太令人失望了。”他以为有孔方的护持她会更顺当,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