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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十七,大她两岁,是劈柴、烧水、送茶水的丫头,幼时发过烧烧坏了脑子,人有点不太灵光,但对她认定的朋友相当重视,傻得憨实。

嘻嘻,才两层楼高嘛!元宝皮厚,摔不痛。她摔惯了。

万一摔断腿呢?妳就不能帮老乞丐偷拿鸡腿了。虽然楼阁不高,但每次都让她吓出一身冷汗。

老乞丐是养大元宝的人,年纪老得足以当她爷爷,瘸了一只脚又盲了眼,靠乞讨为生,住在城外的破庙里。

那时元宝肚子饿,出外寻找老乞丐,因为太饿了就坐在地上哭,听到哭声的画儿心有不忍,便托老厨娘将她带入织女坊,安插她能胜任的工作免得流离失所。

因为这层缘故,元宝对画儿特别好,把她当恩人看待,厨房里若有什么好吃、好喝的,她一定会偷拿一份,送给画儿。

啊!腿断断,不能爬高高,老乞丐没鸡腿吃。不行、不行,腿不能断。

以后从楼梯上来,不要攀墙了,不然我不让妳来。她老是这么莽撞,早晚有一天会出事。

元宝一听,麻子脸全皱成一团。阿叔很凶,会打人,元宝会怕。

她说的阿叔指的是妓院的打手,他们负责看管花娘的行动,避免她们不肯接客而逃走,另一方面若有人闹事,也会出手阻止,身材魁梧又满脸横肉,任谁瞧了都会畏惧三分。

不怕,我会跟财叔说一声,他不会打妳。画儿拉着她,以丝绢轻拭她脸上的脏污。

嗯!走楼梯,不爬高高,画儿吃冬瓜鸭盅,元宝拿来的。她一脸得意地献宝,表示她很能干,不笨。

不过就算她此刻口中说着不爬高,要走楼梯,但明天又会故态复萌,忘了今天画儿说过的话,她记性不好,忘性更大,每回叮嘱再三,她一转过身就忘个精光。

我不饿。看着这张再单纯不过的脸,画儿竟有些羡慕。

人不需要太聪明,笨一点反而快乐,若她也能像她一般痴傻,或许就不会有这满腔化不开的愁绪。

不饿也要吃,元宝拿来的。她非常坚持,一定要她吃几口才成。

元宝的好意我晓得,可我真的吃不下,心里很烦……再过几天就十五了,一旦有男人买下她,她的一生也就毁了。

烦?元宝似懂非懂地眨眨眼,快步跑向梳妆台前,取来血红色玲珑琵琶。弹它就不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