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后,依照我自己的身体状况设定了一年捐两次血的目标。当我把第一张捐血卡填满之后,可能会买串鞭炮来庆祝一番,毕竟那种成就感无与伦比。
今年三月是我第三次捐血;每次捐完,心情都很愉快。我们家的女性都乐于捐血,但男性却惜血如金。听说台湾捐血的女性比男性多,我想这是看得出来的;像这次我去捐血时,只见到一名男性(他每二个月必捐一次),却见到四、五名女性鱼贯上捐血车捐血。
我希望我看到的景象只是一时的特例,而非常态。
虽然我的首次经验并不算好,但我仍是希望大家能鼓起勇气跨出第一步。血液是可以再生的东西,所以算来并无损失。自私一点来说,它也有代为健康巡检的功用。当然,aids病患者、同性恋者、肝病者,千万别以这种方式去“身体检查”,那是极恶劣且不道德的行为。
好啦!谨以此文记录我捐血的心情,至于能不能勾引你们去捐血,那就不得而知了。
楔子“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此乃本人奉为圭皋的至理名言兼座右铭。
有这种崇高的真理来认知之后,打我解事以来--约七岁,便决定这辈子当一名“嫉善如仇”的祸害,以免不小心做了太多好事让阎罗王太过欣赏,七早八早招我一命鸣呼下地狱陪他老人家喝茶下棋。
所以基本上,我自认是一个生性冷淡、摆不出慈善面孔的平凡女人;而且自我期许在二十岁之后博得“冰女杜菲凡”的美名,听起来也乱酷一把的。
不过我忘了“人性本恶”一向让人类实现得无比彻底,恶女自许的我也难望其项背。他们自己懒惰也就算了,在利用别人之前会先用个“能者多劳”的大帽子扣在他人身上(例如可怜的我),接下来便不断的丢出麻烦事让那些能者多劳的人扛了。
之没天理的。谁规定将自己份内工作做得又快又好的人必须扛起那些又笨又懒、跟不上进度的工作?那些人只须贡献出阿谀谄媚兼崇拜的眼光便成了,然后让别人累个半死。
我想当“冰女”,我想当祸害,我想独善其身--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我一直被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唤作“善心人士”、“热心公益”什么鬼东西的。我到底做了什么呀?二十九年的生命细数下来,我做了什么大事让别人那么崇拜我?
是小学入学第一天恶作剧踹了一个大胖子掉入臭水沟中,误打误撞的让他免于被大卡车辗成肉泥,不仅第一回合的行恶失败,还被钦点为班长兼受到县长表扬带上报的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