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成功的惹毛了锺适!
“你脑袋几时改装草包了!不会有事!你真的那么认为吗?”他手劲下得更重。
她痛得拧眉,趁机推开他。
“你好粗鲁,我要回去了!很抱歉打扰了你。原来你并不乐见我,不好意思用你些许时间,再见!我回别墅了。”话尾未落,她人已往外跑去。
锺适来不及抓住她,神情气急败坏!看了看远处的金小姐,又更快速的看着跑向马路边的佳人,终于咬牙道:“阿迅,送金小姐回家!”
“知道了!”锺迅在他背后愉悦的答应。可以想见,那方小姐对大哥而言是不同的。居然能让大哥方寸尽失,有多少年没看到过大哥“冷静”以外的表情了呢?
不过,令他深思的是,那方小姐转身跑开是因为伤心气愤呢?还是因为要引开大哥?
为什么他无法明确的区分?不过,无论如何,今夜不会有“公开求婚”的事件,他已大大满意,不再求其他了。方小姐性情如何,是大哥的问题。不是吗?
4
四年前的短暂一夜情之后,锺适刻意的把有关于方笙的记忆封锁在心的底端。不轻易回想,不让那份美好延伸成更进一步的思念,进而泛滥成灾。他要不起,也拥有不起,明知道有那么多的无望,自是封锁住所有,不让自己屈服在渴求希冀中。
春梦,美梦,都只能放在心中低迥浅。
可是他能抑制自己几近完美的勒住自我脱的心,却不能阻止他人来撩动。尤其是这个令他心动的女子。四年前不早已知道了吗?她并不如外表所呈现的娇弱被动且无助,当然更不是童话中坐等王子来追求的公主。
她是比任何人都独立自主、深知自己要什么的女性。
四年未见,不代表他当真能对她做到不闻不问的地步。商业性刊物的报导,由台湾商界传来的小道消息,只要有关于她,他皆小心且慎重的收藏在心中,不断的为她的功绩喝采。
不需披战袍与男人杀,不必以男性化的扮相让人感到精悍,甚至不必刻意将口语训练成简洁有力。她似乎完全悖离了人们对“女强人”刻板的认定,自成一格的扬威商场,一再一再的使轻视她的商界老手大吃败仗。
这样的女子,一旦确定了她要的东西,他怀疑她会有要不到的。光是她美丽柔雅的外表便足以让男人为她摘星捞月了。
如果她当真为他而来……
悸动的心因这想法而难以平静自持。
他们不会有结果的。尤其他想到了他必须与金小姐结婚,心头益加沉重且阴冷。
唉带她回他的公寓,她便进入浴间卸妆,坚持在最清爽的时候与他谈话,也给了他思考的时间。
闷闷的对着窗口吐出烟雾。在乍见她的欣喜压下之后,苦涩又不客气的狂涌了上来。三十年来,能在他心中烙印的女子几乎没有,除了他那早亡的母亲之外,就属方笙最令他无法忘怀了。如果他够自由,或有充裕的时间,那他们早在四年前就该有更进一步的交往。甚至可预期的,“爱情”这东西也会毫无疑问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