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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唐劲散步也很卡通。他的步子很大,我却喜欢慢慢走,看花看草看阳光。你们这些工作狂真是不懂得过日子。有一次我们去竹子湖看海芋,我才停下来一会,他却已走了百来公尺,回头才发现我不见了。我在想,清朝的纪晓岚有神行太保的雅称,想必是为了减肥而不得不练就「快步减肥法」。那唐劲走那么快又是为了什么?时间也许很宝贵,但休闲时就要有休闲的举止才算不负光阴不是吗?结果后来他就开始握着我的手散步了。别人的男朋友都是找千百个理由来达到牵手的目的,他却是怕我走丢而想到要牵手。我知道我不算秀色可餐啦,但他也真是没有浪漫的细胞不是吗?”

身后伸来一只手,替她端了杯茶解渴。她啜了一口,终于发现不对劲,这只粗砺长茧的手并不是哥哥的,哥哥的手是修长而尊贵的白,而这黜黑粗糙的手应是来自艰苦的环境养成“唐劲!”她低语,半转身子,终于看到了身后含笑以对的男人。

唐劲懒洋洋道:“我再不来,你怕不将我们约会的细节全钜细靡遗的抖出来了。即使是靖远也不该知道的。”

“为什么?”她欣喜的面对他,找到舒适的位置,紧紧搂住他脖子。

“让人知道我太多软性的面貌,会让我的威严动摇。”他吻了她好一会,才稍稍补偿了四个多月不见的相思。

“我们不是在吵架吗?”她问。哪有人一来就吻人的,像太平无事似的。

“我们和好了。”他又吻了一下。

“全都是你说的。”她笑,在他唇又印下来前,塞了一颗樱桃到他口中。“我好可怜,没有撒泼的机会。原本是想你再过几个月还不来,我就要学别人家的千金小姐一样,回台湾闹得你鸡犬不宁,并且用公司的权力压制你,让你有志不能伸,臣服在我脚下叫女王。”她暗喻的正是某家千金与其夫婿的真实剧码;至今仍是上流社会的笑谭,也让人对那一家子的女性避之唯恐不及。

“要不要我送你一根鞭子?”他慎重的问。

“你……好邪恶,胡思乱想。”她拿着桌上厚厚的一本“里见八犬传”丢到他身上。别以为她不知道s是怎么一回事。夜茴寄来的“相关文件”可多得很。

他笑了一会,才看清手上抓的是什么,脸色不免沉了两分。“那小女生仍然无法自立自强吗?”

“我们太习惯分享了。她看到好东西都会替我留一份。也许,等到她的来信开始会提及朋友后,就会放下我这边了。虽然到那时失落的人会变成是我。”

“早该将你们的脐带切开的。任何人都该对自己好过待别人。”

“你也是吗?爱自己胜过爱我?”她只是好奇,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妥。

唐劲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思索了好一会才道:“我来美国出差,是公事。原本以为只是「顺便」来看你,因此在上飞机前,我仍是肯定我把你的重量放得与工作相同。但我气了三、阿个月记得吗?不仅是气自己的能力受到了挫败,保护你不周。抵达美国后,我的自我分析终于有了最真切的结论。我早已把你看得太重要了。以前努力提升自己,为了要匹配得上你,那还是为了自己。但后来变质得不知不觉。提升自己是为了让你过更好的日子。也许我一辈子供不起莫靖远所供应的,但绝不曾落差太多。我所做的一切,只为了让你微笑,让你健康而富足。”他下结论:“我爱你胜过爱我自己。因此,愤怒起你在我的守护下受伤。当然,你的粗心也该打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