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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束雅接过冰淇淋,勾着他的手!

“没事,我们找个地方坐。”基本上她不当陌生人一回事,自然也就没介绍的必要。

妻子都这么说了,李举韶也不以为意,张口就咬掉一大球芋头冰淇淋。

“讨厌!人家最爱吃芋头的,怎么一口就咬掉?吐出来!”哇哇大叫地抬头,坚决要分一半回来。

他只好哺渡一半给她,才让小妻子息怒。两人躲在无人的角落抢吃得不亦乐乎。但李举韶的警觉心毕竟比老婆敏锐上那么好几点,发现了刚才那个衣冠禽……衣冠正常,并且充满“$”符号的男人并未放弃跟随他们,尤其看到他们如此亲密之后,脸色沉得像发现老婆偷了人似,不禁令他暗想束雅难不成在嫁他前已先嫁过一次?

答案当然是没有。那么那位仁兄一脸大便所为何来?嫉妒人家夫妻恩爱啊?无聊。

“对不起。”冷沉的声调隐着火气。

“知道对不起我们就该滚远一点。”李举韶也不怎么客气。既然人家深知罪孽深重,随随便便回应以“没关系”未免太过敷衍?

“你要干什么呀?”有老公搂着,她胆子也比较大。

周志深递出名片,对她道:

“我只是想知道你的名字而已。窈窕淑女,君子求之,想必这位小弟弟明白这个道理吧?”毛头小子也敢与他这种成功社会人士较劲吗?

“是『君子好逑』吧?老伯伯!”孙束雅嫌恶地纠正。

“我想他一定没读过『关雎』。”李举韶以可怜的眼光侮辱衣冠禽兽。

“走了啦,搞不好他是某精神病院通缉中的病人。”好好的一个约会,她才不要浪费掉哩。

李举韶点头,任由老婆拉着走,不忘搁下话:

“她是我老婆,没你追求的分!”

但太挑衅的话,通常令不懂失败为何物的天之骄子感到不爽至极。

事情,也就不会这么算了。

难道是老天惩罚他们抛弃儿子自己跑去玩太不应该吗?不然为什么连看场电影也不得安宁?她的要求一点儿也不多,只要夫妻俩安安静静看一场“变脸”居然成了奢求,奢求到她比电影中的人更早变脸!

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t大的“电影欣赏社”也选在同一天、同一场来此欣赏电影,而她老公手中的票就是由这个社团成员手中诈来的。自然也就没资格怪这种“他乡遇故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