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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人倏地起身,在眼中涌满两泡泪时,丢下一句:“我不会放弃的!”

随着白裙飘飘,大美人铩羽退场,看得一票痴男好不心疼。

“造孽呀!”随着一颗篮球飞来,调侃的女中音也传了过来。

“杏子,又找我玩球了?现在不行,我工作还没做完。”他将球丢回去。握起笔又开始努力赚钱。

王春杏甩甩短发,悄立一边偷看他好看的侧面。

莫怪他一入学就吸引女人注目,谁能不被阳光一般的大男孩吸引呢?俊秀的面孔因架了金框眼镜而显得无此斯文儒雅,而且他的皮肤天生不场晒黑,真正像一名白面书生;功课好,运动也强,口才更上佳,天生是白马王子的料!尤其当他开怀大笑时,简直让女人心怦失神。

他自知条件好,但并不高傲,和气而逗趣,与任何人都相处得极好。但他也有缺点的,太爱钱以及太过冷淡──对男女之情冷淡排拒。入学至今两个月半了,一路跌碎在他身后的,是女子们的玻璃心。

因为他一直表明自己有要好的女友,所以大家也没给他按上什么辣手摧芳心的盛名……

但,他真的有女友吗?还是只是想阻止女人示爱?

王春杏衷心希望是后者。

“干嘛,吃我呀!要收钱了哦!还不把口水擦一擦!”李举韶猛抬头,笑弄着同班同学男人婆。

“去你的!我玩球去了,下工后咱们打一场。”

“再说。”他挥挥手,看她仓卒离去,不在意地耸耸肩。

终于得以拿下眼镜会周公去了。

眼前花花草草芳华遍地,但他小指上的红线,早与一名女子缠成了一生一世。说来还真的可惜,不过如果束雅不是红线另一头的伴侣,只怕会更可惜吧?

大概。这么想也好,反正老婆到底是娶了嘛!

闭上眼,思绪蒙蒙,时光彷佛未曾走过十七个月,毕竟一年前与一年后根本没啥改变。

多的,只是一个叫李毓的小祖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