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黄黄的嗓音持续降温中,“你是把它当牛排?当镖靶?还是当成了出气筒?”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可恶又愚蠢的……白痴?!
男人深深懊悔,黑瞳中满是歉意,“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她无法接受这种说辞,“不是故意的就能这样?若是故意它岂不是已经枉死?”
男人被数落得心生恼怒,终于决定要开始反击。
“喂!这位凶巴巴的小姐,如果是故意的,我就会把它挂在墙上欣赏,任由它的血流尽,制成标本洋洋得意,而不是跑到几乎断了气的找人帮忙,连鞋都没穿,先是找兽医院,然后是问人如果兽医不在诊所,又可能会是在哪里。”
当个兽医不安于室乱乱跑,还悠悠闲闲的吃早餐?难道她这样就对?
范黄黄闻言视线往下移,果真瞧见了一双赤裸肮脏、沾满泥巴的大脚丫。
如果没看错,她甚至看见对方脚踝上几道深浅不一的血痕,想必是在一路狂奔时,让杂草石头给割伤的。
活该!报应!老天有眼,明察秋毫!
范黄黄毫不掩饰眼里因见血而出现的满足快感,不过嗓音依旧冰冷。
“叫什么?”她边问边伸手,从对方怀里将狗儿抱过来。
“石梵。”
她微愕的抬起眸,“它叫吃饭?”怎么这么怪?比黄黄的名字还怪。
“石头的石,梵谷的梵。”男人摸摸鼻子解释,“这是我的名字。”
“谁管你叫什么?”她一脸嫌憎,“我问的是狗。”
“奥斯卡。”男人微窘,再度以沾了狗血的长指去摸鼻子。
站在范黄黄面前的男人身形高大,器宇轩昂。
一件黑色背心罩在式样简单的白色衬衫外,搭配一条褪色牛仔裤,发长及肩且紊乱,他浑身散发着一股狂放不羁的霸气,看得出绝非那种会乖乖守规矩的居家男人,而是一头爱在外头游荡使坏的野兽,不爱受到半点拘绊的。
他其实生得很好。
除了高挺的鼻梁及薄削的唇瓣外,他的五官中最吸引人的是那双清澈深幽,仿佛能够看透人心的黑瞳,看似多情却无情,那是一双会招蜂引蝶的桃花眼!
或许就是因为自知生得还不错,也难怪他比较习惯的是女人问他名字,而不是问他的狗了。
但他今天总算是踢到铁板,眼前这位兽医小姐,彻头彻尾连个正眼都没瞧过他,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奥斯卡身上,当然怒火除外。
“乖乖奥斯卡别害怕,你什么也没做错,只是不幸遇到了一个笨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