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样的!够猛!够狠!够凶暴!真是他奶奶的……太棒了!

「孩子呀!」光着头颅,满脸横肉兼刀疤七、八条的莫不死试图挤出和善的表情。「你可愿意跟咱们回白云帮?回去之后你不但会有个爹爹,还会有很多很多疼你的叔叔,叔叔们会教你功夫、教你打猎、教你打架……」

小家伙没理会莫不死,扭头问着洛伯虎:「老大,你觉得……」

「我觉得……」洛伯虎笑笑点头,「妳跟他们走会比跟着我有前途,能够当个帮主也是挺神气的,当帮主总比当个小跟班好。」

洛伯虎的话让她终于转向莫不死点下头,她向来就奉他的话如神谕一般,没有不听从的道理。

「那我以后……」她那双写满期盼的眼儿认真地瞅着他,「还可以来找你吗?」

洛伯虎笑着伸手,同平日一般揉搓着她短短的柔软发丝。

「可以,但前提是,妳得先闯出一番名堂,而不是哭哭啼啼回来找我诉苦。」

成交!

莫不死等人意气风发地领着小家伙回去,却忘了问上最重要的一件事,那就是这小跟班的性别。

而安达远也是个草莽豪雄,十分信赖莫不死的能力,见人归来,二话不说,立即设下香坛,请出关二爷,在所有白云帮帮众面前将小跟班认做义子,还帮她取了个名字叫做「安庆赢」,庆祝白云帮的胜利,赢得了一位好少主。

从此安庆赢在白云帮住下,人人都对她很好,大家抢着教她武功,教她本事,至于文的方面,因为大家都是半斤八两的烂程度,久久就装作没这回事了,反正未来的帮主,最重要的是拳头而非脑袋瓜子,只要会算帐、能拨算盘,谁会去在乎孔老夫子说过了哪些重要典故。

人人都认定这位少帮主是个男孩儿,再加上她是自个儿一间房,洗澡、上茅厕全都自己来,又还没到癸水来潮的年纪,是以和一大堆臭男人生活在一块大半年竟也没人发觉,还是直至隔年,她让莫不死等人给带到河边准备洗澡,见着了大伙的「袒裎相见」,安然自得地将身子靠在岸边,闭眼假寐兼晒「鸟」时,她才终于忍不住了。

「莫大叔,你下头那是啥?乌漆抹黑的一片,好丑。」

不单是莫不死,所有躺在岸边的男人都仰天大笑了。

「少帮主,那是咱们男人共通的宝贝,既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又是寻芳猎艳的好帮手,可千万少不得,这会儿你嫌它丑,长大了就会知道它的好处了。」

「好处?什么好处?」安庆赢眉头攒了又攒,「我根本就没那玩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