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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甄坐在书桌前,咬着笔头,一脸被‘爱因斯坦'打败的模样。

有没有搞错?像她这种漂亮美眉,晚上八点应该在ktv尽情欢唱,任由男人为她争风吃醋,甚至不惜打破头,登上第二天头版新闻才对,怎么会一个人孤伶伶地在灯下苦读呢!

没错,虽然彤甄拥有让男人惊艳,女人嫉妒的美貌,但从她三岁那年被贴上"天才"标签开始,她的美丽在爸妈眼中形同虚设,爸妈只注重她的头脑,一心想将她塑造成台湾的"居里夫人",扬名国际。

才二十一岁,她已不负父母期望,在t大攻读数学博士学位。

但她快受不了了,她快发疯了,她快爆炸了

书、书、书这个浪费她十八年青春的可怕字眼,令她深恶痛绝。

"啊--"一声大叫,彤甄将桌上堆积如山的书全部扫到地上。

决定了!趁着爸妈去喝喜酒还没回来之际,她要离开这个家,离开这些书,重新开始她的人生。

可是,她完全没有经济基础!

爸妈严格管制她的钱,虽然替她在了一佰万的教育基金到她名下的存折,但她只能用眼睛看那此数字,因为图章和金融卡被爸妈妥善保管中

时间不多了,如今之计,只有带著小猪扑满快跑。

跑到里去呢?彤甄一边收拾衣物,一边用她聪明的脑袋想,离家之后的第一要务是--找一份能供吃供住,并注明是靠"劳力"赚钱的工作暂时安身。

而且,从今以后,她再、再、再也不用"大脑"了。

留下"我要离家出走,不孝女上"的字条后,她头也不回地走出去

第一章

希尔顿饭店大厅的沙发的旁边的地板上

彤甄蹲着身,低着头,睁大眼,仔仔细细地在小猪的碎尸中寻找铜板。

离家到希尔顿饭店投宿,实在不能怪她"天才",像她这种天才,就算不用大脑,用脚趾头想事情,照样会把事情想得十分周密和复杂。

根据她脚趾头的想法,一个女孩子独自出门在外,安全最重要,小宾馆龙蛇混杂,危险性高,所以大饭店是她最好的选择,只可惜天不从人愿

辛丰苦苦养了十年的小猪,人猪之间已有深厚的感情自不在话下,如今为了钱忍痛杀生,对它开膛破肚的,但数了又数,找了又找,总共才两仟八佰零二块五角,连一个晚上的房间钱都付不起!

不过,吃一块蛋糕,喝一杯汽水,是不成问题。

甜食对彤甄而言,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一见到甜食,她美女的形象就会被摧毁,但那是当然的,试想嘴角挂着一行口水的美女可能漂亮到哪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