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圣诞节前一个星期,她就会代替爸妈,手拿奉献袋,身穿白衣,脖子上绕一圈铁丝,铁丝圈后面有一根直立的铁丝,顶端绕成圆形,圆圈上黏了一层棉花,远远看去像天使,但近看却像茍斯特又像神经病。
募款不是件容易的事,有时要费很多口水,喷得人家满脸湿,人家才会拿出一百块打发她走;有时要当张老师,让人家喷她一脸口水,才有一百块进奉献袋;有时还要抱人家大腿(当然是小姐的大腿),述说自己如卖火柴的小女孩,奉献袋里如果募不到一千块,她晚上会没饭吃,换取同情的一百块……
这些在圣诞节前破财的路人,可想而知,脸色一定臭得像踩到狗大便,但安琪总会好心地安慰他们施比受更有福(使徒行传一章一节)。
第一章
「神爱世人,世人爱神……」
这是朱安琪的口头禅,今晚已经喊了一万零两百五十五次,可是今晚只有三个人爱神,换句话说,离募款最低底限还差七百块。
路上的行人渐渐变少,而且大家都很有经验,远远看见她就换条路走。
眼看她就要自掏腰包补足差额,突然一辆加长型奔驰停在她面前,打着领带的司机从驾驶座急忙跳出来,恭敬地拉开后座车门,从车里先下来一位满身香水味的小姐,接着是一位西装笔挺的男士……
以异性相吸的自然原则,安琪无法将视线从这名男士的身上移开。
这五年来,她在信义路上见过的男士,比任何一个站在华西街拉客的五十岁老援交女还要阅历丰富,不可否认的,他是她二十四年以来所见过最俊美的男人。
他的身材比例丝毫不逊于外国男模,他的五官带着贵族气质,不仅身材颀长,就连手指也是修长如世上最优雅的交响乐团指挥,这是每个女孩、女人,甚至是母狗对他的第一印象,但却不是安琪的。
她第一眼就为他剪裁精致的英国手工西装,和意大利制鳄鱼皮鞋深深着迷……简单的说,他将成为她磨刀霍霍的大肥羊。
朱安琪快速地挡在男士面前,并拉开奉献袋的大嘴。
「妳干什么?」男士眉头蹙了起来,是个连生气都好看的俊男。
「先生,请为神做点善事。」朱安琪眼神十分诚恳。
「我没钱。」男士冷冷地耸了耸肩,眼里闪过一丝稍纵即逝的不友善。
「有提款卡也可以,提款机就在那儿。」朱安琪以为他是没现金。
男士的嘴角不屑地一扬。「我的意思是,我不做冤大头。」这时,一辆放着摇滚乐的敞篷车呼啸而过,安琪误把冤大头听成袁大头。
袁大头,不就是袁世凯称帝时,以他的大头照铸成的银币吗?算起来是古董。
她虽然期望他能慷慨解囊,但她不相信他会把古董随身携带,做人还是实际一点好。
她的菱角嘴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袁大头很珍贵,我想你应该不会正好放在皮夹里,没带没关系,你只要捐七百块就好了。」
男士的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他错愕地看着她头顶上的铁丝,那团棉花早就被风吹到九霄云外了,若不是她的笑容如花绽放,他肯定会打电话报警,要警察把她抓去精神病院,让她尝尝穿疯子衣的滋味……
一股莫名的愤怒在他胸口爆发,隐藏在他心底深处的伤痕再次迸出鲜血,他的双眼片刻间像野兽般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