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道手握兵符,连皇上都不敢在他面前说个不字,他早就觊觎高丽第一美女很久了,只不过没机会相见。这五年来,他一直忙于政争,铲除异己,这次在八关会上英雄救美,真可说是天意。
“可恨的天意!”若不是知书达礼,崔尹贞还真想抬头对老天爷吐口水。
“小姐,如果没有李将军,你想你的婚事会如何?”良喜见小姐愁眉不展,努力地想找些能转移小姐忧郁的话题。
“我绝不会让我爹作主,他只会卖女求荣。”
“不让老爷作主,那是要夫人?还是净智法师为小姐招亲?”
“都不对。”崔尹贞斩钉截铁地说。“我自己作主。”
“小姐,天底下哪有姑娘家自己决定婚事的?!”良喜不大赞同地摇头。
“为什么不可以?难道你不觉得要跟自己相处一辈子的夫君,当然应该由自己做决定,父母作主的婚姻,只重利益,完全不问儿女的感受。”
崔尹贞打比方说:“这就像买头饰,娘总是替我买金步摇,但我却喜欢木梳子。”
在高丽,只要看到女子头戴木梳子,就可以认定这女子的身分必是奴婢、杨禾尺或是娼妓;良喜的发边就插了一枝木梳子,若是她胆敢一个人走在路上,万一遇到色狼,也只能自认倒霉。简单的说,木梳子便代表人人可欺。
“小姐,你别傻了,木梳子是贱民的象征。”良喜悲哀地说。
“可是我讨厌珠光宝气,我喜欢简单朴素。”崔尹贞人在福中不知福。
“小姐,你该不会为了想戴木梳子而嫁给贱民吧!”良喜一脸惊骇。
“只要我喜欢,没什么不可以。”崔尹贞天真地说。
“喜欢不能当饭吃,姑爷若无万贯家财,怎么养活小姐?”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他过什么日子,我就跟他过什么日子。”
“小姐,你不知道挨饿的滋味,所以才会不把钱放在眼里。”
“能够饿死在所爱的男人怀中,我死也瞑目。”
“小姐,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人?”良喜赶紧避开死字。
“性格勇敢、胆识过人、年轻有为的英雄。”崔尹贞不避讳地说。
“这么说,不就是军人嘛!”良喜总算问出了眉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