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姊妹一起吃饭哈啦,真是无比的快活啊!
“喏,这张罚单给你,去吃早餐那次,我看过了,是你开的,归你缴。”席间,璎姊猛然丢了张罚单到璎面前。
“不会吧?”璎简直不敢相信。“我都开很慢耶!”
“对啊,你开很慢,可是你不守交通规则。”璎姊说。
“什么意思啊?”真是叫璎一头雾水。“是闯红灯还是超速?”
在璎的想法里,应该就这两样了,其中尤以超速胜出的机率最大,因为在飙车女的驾驶下,限速六、七十,真的很难不超速耶。
“都不是,你是‘不遵守交通规则’,自己看就知道。”璎姊如是说。
然后,璎看了那张从万里回程路上的罚单。
真的耶,违规事实写着「不遵守道路交通标线之指示”,违反第8条2项,要罚九百元。
再然后,看看举发照片。
照片里的情况是──前方红灯,车子停在白线前。
也就是说,红灯了,璎有按照号志停下来没错,但没停对地方,应该停在白线后才对。
“这样也要罚啊!”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呜呜,人家在自己地盘也常这样等红灯啊,都没事,台北县的警察背背们真的好无情呀。
当然,这张罚单璎得乖乖吃下来,谁叫是自己开的?
所以,民宿早餐用了优惠券之后一共是五百四十元,加上罚单九百,一共是一千四百四十元,还不包括来回油钱哦!粉贵,超心痛的!
另外,在上本《总裁之嫁》的后记里,璎不是详细说明了男主角安勃政名字的由来吗?
璎写道,不知道“安柏政”是何许人也,只是觉得“柏”字有些老气,所以把他改成“勃”。
后记连同稿子一起交出去后,有一天,璎在看一个节目,里面有爆红的星光帮成员。
然后,璎惊吓的发现,原来安柏政的写法不是安柏政耶,是“安伯政”才对。伯父的伯啦。
璎竟然从头到尾都搞错,还写了落落长、好几页的后记!
啊!杀了我吧!杀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