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她真是狗主人,要丢掉狗,怎样?关他什么事?

现代人都自扫门前雪居多,就算眼前发生车祸,有人快翘辫子了都不见得有人理,更何况是一只狗?他会不会太见义勇为了?这不合潮流啦。

辜至雅松了手,弯身将吉娃娃抱起来,不赞同的目光看向她。“我会一直跟著你。”

“你这个人怎么这样?”韩沅晞抓狂的低喊,“都跟你说了,我不认识这只狗,你干么还要跟著我?”

他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动物保护协会的哦?世界上有那么多穿皮草的名女人不去抓,缠住她这个小人物做什么啦!

“在你承认它之前,我都会一直跟著你。”辜至雅不为所动的说。

“随便你!”她冷冷的丢了句,转身就走,她可没兴趣跟偏执狂耗。

没走两步,她突然煞住脚步,辜至雅也跟著停下来,以为她良心发现要把狗认回去。

他松了口气,语气也变得较为柔和。“你这样就对了,既然养了它,就不该随便丢弃,而且你既然是它的主人,应该也知道,吉娃娃很怕摔,一摔可能就没命……”

从小他就喜欢小动物,因为辜宅有位管理花圃的老好人福伯,他在下人住的地方收养了几只猫猫狗狗,他一放学就会跑去跟那些友善的猫狗玩。

自小,他父亲就忙于事业,母亲也忙于慈善与公益,这些都是为了替集团树立形象,反而忽略了他们兄弟五人。

虽然过著犹如王子般的富裕生活,但因为父母长期在他成长中缺席,他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

他的安全感在那些被弃养的猫狗身上找到,养成了一颗温暖的心。

相较于他的兄弟们,大哥辜至酷因没有父母的陪伴而变得过份独立、尖锐,二哥至俊则容易不耐烦、没有爱心,三哥至帅专门跟父亲唱反调,他浪荡、不羁,小弟至美则深受父亲严谨表相的影响,变成一个龟毛的小男人。

他很幸运,在去美国当小留学生之前,他拥有一处心灵依归。

那些猫狗取代了他父母的角色,每当他有挫折、烦恼的时候,他很习惯去跟猫狗倾诉,久而久之,他对动物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赴美之后,他对动物的感情仍然没有变,所以他在父亲的反对声中选择了兽医系就读。

曾经一度,他父亲以中断经济来源来阻止他入学,不过靠著三个哥哥的帮忙,以及他自己没日没夜的打工,他还是完成了兽医系的学业,并且开业成为了兽医,而后父亲也只好接受这个事实。

他父亲曾说过,他不反对他成为医生,但绝不能是兽医或妇科医生,他父亲似乎觉得,当兽医或妇科医生很丢脸。

然而他认为,人的命是命,动物的命也是一条命,两者没有分别。

这个世界上已经有太多为了赚钱而当医生的人了,不差他一个,既然他有比别人优异的背景,这辈子注定不必为吃穿烦恼,那么他就应该不以营利为目的,拯救小动物们的性命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