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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世界奇观,其他人应该看看才对,错过太可惜了。

被她这么一说,辜至美也被自己的笑声吓到,他熊熊煞住笑声,脸上浮现著复杂神色。

好陌生的感觉,难道过去的他,从不曾如此开怀大笑过吗?

他以前过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生?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不想找回过去的自己了,苗家让他有一份家的感觉和安定厌,他情愿一直待在这里,待在有火妮的地方……

老天!他在想什么?

他倏然被脑中的想法吓到了。

为什么他会想待在有她的地方?

对他来说,她这个鲁莽的、脾气欠佳的女人该应举无轻重才对,他怎么会谁都不想,第一个就想到她?

他究竟是怎么了?

隔天,火妮特别到镇上买了支手机,吃过晚饭后,快九点时,她拿到某人房里,轻描淡写的丢给他。

“给你的手机,里面输入了我跟小叔叔的手机号码,还有家里的电话号码,所以你不要再把自己弄丢了,不然我们还要花精神去找你是很累人的,知道了吧?”

她吹著口哨走后,辜至美拿起手机,眉毛扬了起来。

一支普通到家、毫无特色的丑手机。

真的是──很不怎么样。

蓦地,他的房门又被打开了,火妮出现在门口。

“我就知道!”她对他抡著拳头,表情很激昂。“你不满意对不对?你嫌这支手机不够漂亮对不对?”

妄想他会对她贴心的举动心存感激简直就是痴人说梦话!他呀,他是一个不懂感恩、不懂知足的家伙!

“我喜欢白色。”他瞬了瞬眼眸说道。

同时,她的心蓦然一动,原来他喜欢白色……

“可是白色容易弄脏啊!”火妮跟他辩,顺便说服他接受这支手机。“还是黑色比较好,黑色比较耐用。”

她也知道这支手机并不漂亮,可是她实在没有多余的预算啊,农庄的经济很吃紧,她只买得起最便宜的。

“只是接听,会脏到哪里去?”他反驳,语气淡淡。

“厚~”她蹙著眉。“你就加减用嘛!而且像你说的,只是接听,用那么好干么?”

看到他还是不甚满意的模样,她索性从他手中把手机抢走。“不要拉倒!当我鸡婆,这支手机给阿泰叔用好了,他手机坏很久了,也该是买一支手机给他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