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该找个时间带绿野回去给大家看看了,这小东西成天活蹦乱跳的,年纪又小,虽不适合结婚,倒是可以先订婚,两个人有了名份,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住在一起,再准备一份丰厚的见面礼去跟她那个嗜赌如命的继父提亲,他胸有成竹,想必他们的婚事不会受到刁难。
“哦!收手嘛!”朱绿野搭腔的说,“杂志上有写,应帮在这一年的投资主力都转到企业经营上了,这是好事啊……咦?既然如此,你怎么会自组工作室而没有去自己家的公司里帮忙?”
他笑了笑,“兴趣所在,而且,也自由。”
“你老爸容许你这样胡作非……呃……我是说,他容许你这样依照自己的兴趣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她讲得舌头几乎要打结了。
“不容许啊!”放辰不在意的说,“可是我实在不喜欢打打杀杀,也不喜欢被关在一间屋子里看那些刻板的公文,重要的是,我老爸极聪明,他不想失去找这个儿子,当然就妥协了。”
“简单的说就是你威胁他?”朱绿野歪着脖子看他,这样的诠释应该满贴切吧?
“也不算,自从,”他顿了顿。“自从我五岁那年发生了一件事情后,我变得开始不喜欢和别人说真话,因此,我没办法在一个大团体中适应,自组工作室是最好的办法,既不会打扰别人,也不会议别人来打扰我。”
朱绿野竖起耳朵准备听个分明,这个故事是她在调查放辰时所不知道的,侦讯社给她的报告中没写出来,小伍也没跟她提过,因此研究心旺盛的她相当好奇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他这种特别、人来疯又喜欢隐藏自己的个性。“那一年,我们全家还住在美国,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中国农历过年前三天,我老爸带着我三个哥哥依习俗去采买新衣服,我则因为发烧而跟我妈留在家里,那时家里除了佣人、保镳及一些乎常就惯来走动的部从外,还有一个人,就是我老爸的结拜兄弟,我们叫他欧阳叔叔。
“欧阳叔叔跟我老爸是自小一起长大的异姓哥儿们,感情比亲兄弟还好,他的妻子是我妈的堂妹,这亲上加亲的关系,使得欧阳叔叔很喜欢来我家里,不管是跟我老爸谈论帮务也好,或跟我们几个毛头小鬼说故事也好,总之,我们的感情很融洽,一直相处得像一家人一样。
“那天中午我吃过退烧药后就昏昏沉沉的睡着了,不知道睡了多久,在睡梦中被我妈惊慌失措的叫起来,后来我才知道是仇家找上门来寻仇,而那些忠心的属下皆拚命的保护我和我妈,最后,由于对方人马实在是太多了,所以就由欧阳叔叔护着我们母子逃到陋巷中,但谁知道这个让我们叫了多年的欧阳叔叔竟然也是仇家的人,他被我们的仇家用钱收买了,说起来好笑,不过才五百万美金而已,他就断了思义,甘心做他人的走狗,就此背叛我老爸,也背叛鹰帮。
“他将我们母子交给仇家,当然,我们变成了人质,他们放话开出条件,要我老爸送上自己的命和鹰帮的全部,而我老爸二话不说的就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