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英雄电影看多了,她很通俗的觉得伤疤代表了男子气概,白白净净的男人比较没有吸引力,而他是属于有吸引力的那种,还配上一张举世无双的妖孽级俊脸,就算失了记忆,没了挣钱的本事,去当小倌都不怕会饿死自己……
「怎么不说话了?」阿信面朝下,是以看不到她的表情,但她手指要揉不揉的古怪力道让他很清楚的知道,她在神游太虚,而且是在想些有的没的。
「我在想事情。」
「想什么?」
「你不会想知道。」
「我想。」
「你会后悔知道。」
他微微抿唇,「你就说,要不要后悔我自己决定。」
「我在想,你去当小倌肯定饿不着。」
「我说了你不会想知道。」
他不悦的哼道:「丁沐儿,你是女人吗?还真敢想,什么小倌?日后不许你再想这些。」
丁沐儿面前仿佛冒出「夫管严」三个字。
这是她的错觉吧?她怎么觉得从掉进这山洞开始,自己就成了他的所有物?与过去的压抑不同,他直接又霸道……
实话说,被他管着,感觉还挺不错,就是有点不习惯罢了。
有好一会儿,丁沐儿的耳根子总算清静了,因为他也不再开口说话,她便专心的帮他推揉背部,时不时的便看起自己的手来,有些自卑。
她的这双手,操持家务惯了,跟前世要拉胚的她没有什么不同,都挺粗糙的,不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秀美纤手。
她看晴娘的手就好美,细如凝脂,被那样的手指碰触才会有感觉吧,小阳的手都比她的细皮嫩肉哩……
「做什么看着自己的手出神?」阿信冷不防地问。
丁沐儿吐了吐舌头。「你怎么知道?」他背后没长眼睛啊,光靠感觉也太厉害了。
「就是知道。」他不让她揉了,翻身坐了起来,将衣裳放下来,随口说道:「你手是挺粗的,幸好脸蛋儿还算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