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确一走,崔莺莺整个人才放松下来,都不知道刚刚是怎么过的,明明从他逼要图纸到张君瑞来敲门也不过短短十五分钟不到,她却觉得像过了千年,也不知道在杜确的注视下屏息了多久,她心跳的频率怕是要破记录了。
说起来,前生她就不擅长感情事,和蓝搭档了四年,在一次极度危险的任务之前,他突然向她告白,还苦笑说再不告白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说出口。
听到蓝的告白,她当下楞住,完全不知如何反应,她可以面不改色的拆炸弹,但是爱一个人……她很陌生。
自小在教会收容所长大,后来投身军校,接着进入调查局,她逐步建立了自己的生活,但她没有被爱过,也没感受爱的能力。
她一点也没感觉到蓝对她有特别的感情,克难时,他们甚至同住一个房间,需要搭长途夜车时也盖一条被子,对她来说,蓝是一个很可靠的同事,他们互补长短,合作无间,却没想过他会对她日久生情。
后来,她委婉的对蓝说他们还是做同事比较好,她对他没有半点心动,无法跟他交往。
明确表达她的立场之后,再一起出任务就有些尴尬,不若以前的自在,蓝也看出来了,便黯然的请调去了另一个单位。
这件事她本来已忘了,是杜确让她想了起来。
刚才杜确对她那样,他是……喜欢她的吧?她虽然不了解男人,但她感受得到他的肢体语言,尤其他胸膛里的猛烈心跳更让她确认了这一点。
她可以婉拒蓝的告白,可杜确压根没对她告白过,没有告白,两人就有了肌肤之亲……话说古人好像都是如此,没有恋爱那回事,洞房初见,随即就要发生关系,若有好感,再慢慢培养感情。
对于杜确,如此模式可能是再自然不过了,差别只在一开始说好了要做假夫妻却弄假成真,而弄假成真之后,他也并非推卸责任之人,随即给了会护她一辈子的承诺。
如今看来,承诺并非情非得己之下的举动,若是不情愿,哪里还能抱着她深吻,甚至情不自禁的将她越拥越紧,这定是心中对她有情的。
而他喜欢的肯定不是原主,打从遇见他以来,她的一举一动都没有半点大家闺秀的样子,要是他喜欢的是那种弱不禁风的女子就不会喜欢她。想到吸引他的是她自身的灵魂,她便有些高兴……好吧,原主的美貌和姣好的身材也不能说没有影响力,但她相信互相吸引是有磁场的,喜欢一个人绝不会是因为美丑,不会因为看了一眼而喜欢,就算是一见钟情也绝不可能是「一见」,一定还有其他某些因素吸引彼此,若是一见气质美女就喜欢,结果下一秒她往地上吐了口痰,那还能钟情吗?
杜确不喜欢骄纵美人卫如月,不喜欢冰山美女穆芷,但喜欢她,算他有眼光!
哈,女人还真是有些虚荣的,这样的比较让她挺高兴的。
脑袋里前生今世胡乱地想,加上路途劳累,她终于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梦见了前生出任务时的场景,她亲手逮住了大毒枭,她手中的枪原是抵着那毒枭的脑门,忽然之间,那毒枭夺下了她的枪,转而抵着她脑门,轰地一声,朝她脑门开了枪……